龐龍
簡介:
龐龍(Pang,Long),
男 ,
49歲 ,
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大連市起重礦山機械有限公司工程師、總經理助理。龐隆一家都是知識分子,父親曾任中國一重集團公司設計研究院高級工程師,母親曾是該公司第四中學高級教師,妹妹曾是秦皇島市職業律師,法輪大法給龐隆一家帶來祥和和健康。然而,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一家四口遭非法關押、勞教、冤獄等各種迫害,父親龐吉順和母親李巍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和二零一零年遭迫害後,身體未能恢復離世;妹妹龐舒月於二零一四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至今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監獄。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龐隆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龐隆在工作期間(中國一重集團公司工藝處)被一重集團公司保衛處人員帶走,被非法關押在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拘留所迫害,半夜遭到一個戴眼鏡的自稱富拉爾基公安局王姓的惡警毆打逼供。因堅持信仰,後被非法勞教一年。期間,沒有任何文字和口頭通知家屬,直到龐隆被送走一個月後,家人才知道已送到勞教所了。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龐隆被送到齊齊哈爾市富裕勞教所四大隊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初,龐隆和所在監號其他十八名大法弟子寫信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要求勞教所郵寄,當時勞教所第四大隊隊長賈維軍氣急敗壞將他們轉到另一間號進行迫害,不讓上廁所,將床舖的褥子拿走,讓大法弟子坐在木板上,稱為“碼坐”,從早到晚坐著,不給水喝、不讓活動。時間一長,屁股坐的腫脹起來,連續迫害了三整天才讓下地活動。 惡首江澤民給全國各地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撥款建樓,龐隆等人被迫蓋樓,赤手搬磚,手被磨出血泡,有學員提出不再接受奴役,隊長賈維軍叫囂:給我往死裡打,打死我負責。除身體超負荷勞動外,每天還被強制看污蔑法輪功的錄像片,白天不干活時,一整天高音播放洗腦錄像,白天干活,晚上播放洗腦錄像進行精神摧殘。 獄警王喜對未“轉化”的學員“上課”,讀污蔑大法的文章,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思想,並威脅:不“轉化”,就死在勞教所,永遠出不去。 除身體超負荷勞動外,每天還被強制看污蔑法輪功的錄像片,白天不干活時,一整天高音播放洗腦錄像,白天干活,晚上播放洗腦錄像,進行精神摧殘。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的身心每天都在煎熬,經常被謾罵、毆打。當時的迫害政策是:不“轉化”、不寫“四書”,將無期限關押,不管判幾年的都一樣。龐隆一直堅持自己的信仰沒有“轉化”。 二零零一年末,龐隆被解除勞教後隨家人搬到了大連。 龐隆因沒有“轉化”,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一重集團公司保衛處邱姓科長(當年約五十七歲)和李洪春(當年約三十六歲),從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伙同一重集團(大連)設計研究院保衛處的一位姓馬的人,到大連家中非法抄家,並將龐隆從大連帶回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看守所,聲稱要繼續勞教三年。 在看守所,龐隆因不背監規並向其他被關押人講法輪功真相,獄警便指使犯人進行毆打、辱罵,澆涼水、不讓睡覺等方式逼迫放棄信仰。非法關押三十四天後,家人花費二萬余元托人找關系才釋放。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十一點二十分,大連開發區五彩城派出所姜峰副所長帶五個人到龐隆工作單位把人強行帶走,在未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搜查了辦公室並進行抄家。晚上,在派出所地下室進行了三、四輪的審訊逼供、辱罵,因未找到任何證據,在非法關押二十九個小時後將龐隆釋放,期間龐隆一直戴手銬。 劉文柱、徐斌是大連地區專職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此二人分別任大連“610”主任和副主任。他們策劃指揮了對大連地區所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包括非法跟蹤、監控、綁架、抄家、洗腦、酷刑、勞教、判刑、藥物迫害等等罪惡行動。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十二日,第十二屆全運會在遼寧舉辦,大連是主要承辦城市之一,超過1/3的運動項目在大連舉行。大連警方提出“寧可錯抓千人,不放過一個”的口號,他們以所謂保證“全運會”安全的幌子,各分局、派出所抽簽攤派抓人,瘋狂的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大連公安完全黑社會化,成為中共迫害好人的殺手。 “全運會”期間,王仁國、張璐琳、丁肇華、張煥文、周慧敏、馬艷、龐龍、許麗、朱英蓮、王清玲、周長旭、曲濱、林曉峰、孫影輝、王敏、袁英、宋學存、馬冬梅、王語絲等被綁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非法審訊;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罰坐;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精神酷刑;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抄家;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大連610主任劉文柱、徐斌犯罪事實(上)
責任單位及惡人:
富裕縣勞教所
:
王喜,
賈維君
大連市610辦公室
:
劉文柱
大連市政法委
:
徐斌
富拉爾基區看守所(富區看守所)
富拉爾基區拘留所
中國一重集團公司
:
李洪春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5日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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