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佩英
簡介:
程佩英(Cheng,Peiying),
女 ,
33歲 ,
黑龍江大法弟子,家住黑龍江省雞西市張新礦。1999年12月被張新警察非法關押二個多月,2001年5月被恆山區法院冤判九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2001年9月因被舉報,資料點被抄,被非法抓捕後長期關押在雞西第一看守所,受盡了惡警的酷刑折磨。 2002年1月29日,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法院對王密等12名大法弟子非法審判,並假媒體喉舌大肆宣揚是“公開審判”,可連報社的記者都不知道是哪一天審的。 程佩英、孫殿斌、王密等12名大法弟子僅僅因發真相傳單幫助人們從謊言欺騙中解脫出來,被綁架至看守所超期關押了最長近九個月的痛苦折磨後,再被邪惡之徒判處徒刑四至十年。 從2003年到2004年4月,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整體配合反迫害,不戴名簽、不穿囚服。法輪功學員這段時間因反迫害,不配合邪惡要求,肖愛玲、李萍、任秀英、杜桂傑、程佩英,劉桂華,谷亞榮,馬愛喬等承受了巨大的迫害。整整上刑七十天。 2003年11月28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五監區的五十名大法弟子被強行拉入男犯操場上訓練,大法弟子站在零下二十六七度的寒風裡,惡警不讓戴圍巾、手套。被干警和刑事犯看管,她們兩個小時一換崗,其中:肖愛玲(出監)、谷亞榮(出監)、程佩英、李萍、劉桂華、任秀英、杜桂傑被視為組織者,被大隊長陶書萍點名帶出隊伍,巡邏隊大隊長王亞麗欺騙說:監獄長找談話,把七人押入小號,迫害長達三十三天之久。 在小號裡她們遭受了嚴酷的迫害,二十四小時背銬。吃的是玉米糊,一勺鹹菜,每天兩頓。惡警不給吃飽不讓上廁所,晚上十點才讓睡覺。 惡警曹×將肖愛玲、程佩英反扣在廁所旁的鐵欄桿上,站不起,坐不下。 一個月後,七人一起絕食抵制迫害,惡警對她們進行強行灌食,絕食三天後因谷亞榮心髒不好,血壓30-60,加之2004年的元旦到來,次日清早惡警將七人一起放出。 2004年3月9日,七人被分開了,惡警分別采取不同的方式迫害她們,逼迫屈服。其中肖愛玲、李萍、任秀英、杜桂傑、程佩英被用手銬銬在床頭,其間只有二天晚十二點讓休息幾小時,其它時間都被銬在床頭,連續十八天十六夜站立,沒讓上床休息過。只有四、五天半夜十二點讓坐小凳。任秀英、程佩英也在幾天後雙腳紅腫變黑。這種情況下還逼她們繼續站立,多次反映,才讓坐下。 2004年臘月二十八在刑事犯韓小傑、焦雲傑的請示下,大隊長惡警吳艷傑才下令摘下手銬,對七人迫害長達半年之久。 截止二零零六年八月初統計,在哈爾濱女子監獄被包夾的大法弟子:程佩英、王艷波、孔繁迎、嚴春玲、胡愛雲、於秀蘭、左雲霞、田桂英等(具體人數因封鎖嚴密不詳)。 哈爾濱女子監獄攻堅大隊是每八個犯人包夾一個大法弟子,不讓睡覺、整天對著大法弟子罵師、罵法、罵同修,精神摧殘,強行轉化,因嚴密封鎖,詳情還不清楚。 2001年11月,在雞西一看守所,孫秀芝親眼看到法輪功學員在那裡受到迫害,副所長張義領三四個惡警用電棍對劉桂華、程佩英、王密進行迫害;還命令讓刑事犯打大法弟子。
迫害類型: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
關小號;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剝奪睡眠 ;
不准上廁所;
鎖地環 ;
摧殘性灌食 ;
罰站;
戴背銬 ;
銬在某處上 ;
精神酷刑;
逼迫放棄信仰;
踐踏信仰;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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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西市法院枉法重判王密等12名大法弟子四至十年
相關單位及個人:
哈女監獄長徐龍江、副獄長劉志強 犯人包夾:王榮、羅萍、方春蘭、王艷傑、高紅、顧麗麗、門秀蘭、孫曉秋、王春、溫曉秋、馬洪英、包淑香、刁春梅、謝欣欣、關晶、潘文君、於國華、施景珍、郭艷紅、金秀花、韓術傑、劉學香、秋香、馬晶,集訓轉化並破壞大法的有:賈傑、馬春華、李湘林。 食堂包夾犯人:陸曉華、門秀蘭、崔桂芹、馮秀英、張秋雲。 食堂四樓包夾職務犯:王春瀛、於穎、王敏華、袁偉、孫雪娟、張金華、馬洪英。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法院
哈爾濱市女子監獄
:
吳艷傑
雞西市看守所
:
張義
雞冠區政法委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王亞麗,
陶書平
雞西市第一看守所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
:
劉利
雞冠區西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11月10日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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