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夢芬
簡介:
林夢芬(Lin,Mengfen),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朝陽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五月以來,中國大陸掀起控告江澤民大潮。十一月九日,在朝陽市委書記蹇彪與朝陽市公安局長李超的指令下,已知姓名的就有近百人被綁架、抄家,過程中警察不出示任何證件,翻搶東西與錢財。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遼寧省朝陽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已知姓名的除景菲、董大姐、小霞、閆繼光、劉亞萍、呂仕英、於海英、李國俊、呂欣、趙紅軍、於西林、張立紅、小曲、溫老師; 朝陽縣公安局綁架的有張亞林,張桂芝外,還有朝陽市(可能含朝陽縣的)張永奎、徐秀華、周洪志、劉志、宋東富、林夢芬。 現已知被朝陽市雙塔區檢察院非法批捕的有:吳金萍、徐金鳳、任曼、張永奎、姜偉、景菲、劉亞萍、楊澤梅、李國俊、周洪志、呂新、林夢芬、趙曉偉、宋志富(60多歲)、霍會賢(69歲)、邵營輝(60多歲)、許翠霞(65歲)、徐秀華(60多歲)、張燕傑(60多歲)、孫連成(64歲) 。 姜偉、林夢芬、吳金萍辯護律師在法庭分別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我國明確規定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法輪功無罪,信仰“真善忍”無罪,並要求當庭釋放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林夢芬被朝陽雙塔法院非法開庭。林夢芬被誣判十年。 桓仁法輪功學員張秀英幾乎每天都被迫害,有時被拽到監控死角毒打。朝陽地區法輪功學員林夢芬在十二監區時,由於不轉化,被獄警指使以李曉芬為首的眾多犯人迫害罰站四天四夜不讓動,致使林夢芬大便便在褲襠裡。林夢芬後被轉到十一監區。(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罰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21715.html#213502234
遼寧女子監獄十二監區對法輪功學員的殘忍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30529.html#16625233757
遼寧朝陽市5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遼寧朝陽市多位法輪功學員近日面臨非法開庭
遼寧朝陽30多位訴江民眾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二)-319102.html#1511130225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市公安局
:
李超
雙塔區檢察院
朝陽縣公安局
沈北新區政府
:
蹇彪
朝陽雙塔區法院刑庭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日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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