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2015年12月1日黃燕因訴江被綁架。辦案單位:大慶市臥裡屯公安分局,關押在大慶第三拘留所,關押時間15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市龍鳳拘留所(大慶第三拘留所) 臥裡屯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14日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