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帥
簡介:
李洪帥(Li,Hongshuai),
男 ,
67歲 ,
山東省棗莊市峰城鎮法輪功學員。棗莊市峰城鎮勞動局干部。李洪帥以自己親身遭受迫害的經歷,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十六年來對法輪功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安警察在單位安排幾人逼迫看電視,內容是江澤民利用媒體制造的迫害法輪功的謊言,李洪帥被關在單位裡,不准回家、不准給家人打電話、不讓家人送衣服,就一身衣服,晚上洗了,第二天沒干再穿、就這樣軟禁在單位一個月。 一九九九年九月份又強制去政法委辦的洗腦班十五天,逼寫“保證書”,不准信仰真、善、忍。十月份,多個警察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抄家,搶走大法書六十本、李老師講法錄音帶四十盒、錄音機二台、用於煉功的坐墊二個、放像機一台並勒索現金二千元。 十二月,又有多名警察闖入家中,無出示任何證件就抄家、搜查,李洪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八個人關在一個小房間裡,日夜鎖門,放一個屎尿桶,下雪天只有一床棉花都滾到兩頭去的棉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一年上半年,警察實行白天監控、晚上電話騷擾,甚至深夜零點以後,還電話騷擾,使家人受到極大的精神壓力。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峰城610及公安警察,脅迫單位節假日不讓李洪帥回家、甚至帶到外地軟禁。 二零零二年四月,警察又到家中非法搜查,搶走大法書十五本,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二月,警察又非法抄家、搜查單位辦公室,被非法關押在棗莊市看守所迫害,洗涼水澡、睡覺人擠人,李洪帥絕食反迫害,被關在鐵籠子裡、暴力灌食,之後送到山東省第二勞教所王村洗腦班,為了不讓他煉功,找單位一人陪睡監視,早八點至晚十一點,強制學習洗腦材料,強迫寫“三書”,直到“非典”肆虐了,才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五月,警察無搜查證又非法查抄,找出幾份法輪功真相傳單,就送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五年七月,被“610”綁架進洗腦班迫害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七月,多名“610”、警察無搜查證非法查抄,被綁架到公安局逼坐鐵鎖連椅一天,用手銬吊銬在暖氣片上一夜,又送到峰城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警察叫殺人犯打他、關在鐵籠子裡睡水泥地、天天強制勞動。 在看守所滿一個月時,又送拘留所迫害五天,最後非法勞教兩年,送往山東省王村第二勞教所,經查體,血壓太高,勞教所拒收,峰城警察為多拿獎金,多次與勞教所協商才送進勞教所。 在勞教所遭警察和幫教謾罵、罰坐小板凳、關黑屋子、不讓上廁所、李姓警察抓頭發往牆上撞、不讓睡覺十五天、關禁閉室、不准亂動,不准出門、上廁所得請假等迫害,直到身體出現狀況才讓單位和家人接回。 因李洪帥不放棄煉法輪功,峰城區政府紀委記他處分一次、處分文件下發區各機關。二零一一年,李洪帥被峰城勞動局扣一年工齡工資。 山東省棗莊市法輪功學員李紅帥,目前住在濟南市的兒子家。二零一九年六月份在市場上花真相幣時被濟南公安天橋區分局制錦市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遭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經天橋區檢察院非法批准,被濟南市天橋區公安分局非法逮捕。李紅帥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濟南看守所。
迫害類型: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摧殘性灌食;
關鐵籠子;
坐/鎖在鐵椅子上;
銬在某處上;
非法勞教;
坐小板凳;
關禁閉;
精神酷刑;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剝奪睡眠;
騷擾;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批捕;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1)-391995.html#1982823395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王村勞教所(王村洗腦班)(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
濟南看守所(劉長山看守所)
山東省第二勞教所(原王村勞教所)
天橋區公安分局
棗莊市拘留所
天橋區檢察院
棗莊市看守所
峰城區看守所
峰城六一零辦公室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日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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