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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曾

簡介:
孟凡曾
(Meng,Fanzeng),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大慶市管理局供水公司打水井工人。

大概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孟凡曾因訴江被綁架並在大慶市第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詳情待查。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下午,大慶市供水公司水文地質公司書記等三人到孟凡曾在野外施工的井隊,要他參加“學習班”。孟凡曾指出那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腦班,自己絕不參加,並於當天晚上找機會走脫。單位聲稱十五天不回來,就按規定開除工作。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晚八點,孟凡曾去大慶火車站乘車過安檢時掃面身份證被抓。在他隨身物品中搜出大法電子書MP3等,後由鐵路派出所轉到大慶東安分局。

第二天,白天分局派出所四人去他家搜家,沒收電腦、筆記本、打印機等所有個人電子產品和大法有關物品,於二十九日晚取保候審(期限一年)回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十二日,大慶薩區法輪功學員孟凡曾被大慶東安分局送到中林街裡一個“活動中心”的洗腦班。據說,是由省政法委組織的,有山東“洗腦迫害專家”和北京“洗腦迫害專家”參與。他們在黑龍江全省范圍內考察所謂各地“轉化”情況,在各地找一些法輪功學員進行“轉化”。

孟凡曾未被“轉化”,其中一人欺騙的讓他在一張白紙上寫幾個字看看,什麼都行,孟凡曾沒有承諾和寫下任何文本。孟凡曾在取保候審階段。最後,他們讓薩區東安分局加速辦理其取保候審案件,並通知單位嚴肅處理,參與迫害。這個洗腦班可能還會去其它城市辦班。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孟凡曾被構陷到薩爾圖區高新區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孟凡曾、張秀芹被大慶市高新區檢察院構陷到大慶市高新區法院。兩人已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兩點,法高新區法院開庭,律師依法做了無罪辯護,最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孟凡曾被刑事拘留。

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孟凡曾,系大慶市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工人。近日獲悉:他已接到非法判決,刑期一年零五個月,這可能會令他失去工作。他准備上訴。孟凡曾現在已非法被關押在拘留所。(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孟凡曾被非法判刑期一年零五個月,孟凡曾上訴,主審法官姜雲豐,了解案情後未經二審,直接決定對他維持冤判。(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綁架/劫持非法拘留非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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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大慶市孟凡曾遭非法構陷、庭審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68012.html#23117222713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66971.html#2310923444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58325.html#2333023726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47637.html#2281322550
黑龍江省大慶第一拘留所近期非法關押訴江法輪功學員補充
黑龍江省大慶市管理局供水公司法輪功學員孟凡曾被非法拘留15天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市第一看守所電話:0459-4661762<br>所長:趙海深13394660233<br>教導員:劉樹貴13394660195<br>副所長:周福利18204590976、13394660330;施長利13263645111。
高新區檢察院
大慶市供水公司水文地質公司
大慶東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4日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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