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友(有)
簡介:
張友(有)(Zhang,You),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密山市連珠山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密山市工信局不知名的一男一女兩人(據說是領導)和密山市城西社區主任孫奇,委主任石磊,陳作艷(音)和社區新來的一個男士,共六人到張有家,讓簽字;不煉法輪功了。當時張有不在,被他老伴拒絕。 中午,張有打電話和石磊講了: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安部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頒布了(公通字[2005]39 號)通知,在這個通知裡,公安部和國務院規定的十四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這就證明法輪功是正的,是好的。二?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暑署長柳斌傑第五十號令;廢止,第99號和100號《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和音像制品的禁令》,這就證明法輪功的一切物品都是合法的。 退休金是夫妻共同的合法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是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不符合大眾的普世價值的,都不是好的。你要扣我退休工資我就告你,咱們法庭上見。你違犯了勞動法和有關法律。 二零二二年十月九號中午12點30分許,黑龍江密山市連珠山鎮派出所警察兩人敲法輪功學員張友家的門,張友不給開門,問有什麼事,你說吧。警察說給你照個相,張友警告他倆說:我不同意你給我照像,你是侵犯我的肖像權!他們不吱聲,張友問,到底有什麼事,你說吧。警察停頓一下說:你以前煉過法輪功。張友問:煉法輪功犯法嗎?警察停頓一下,一再要求把門開開再說。 張友要求他們信息公開。他們指著左肩前的警號說:陳志,警號074163 手機號159 4671 6662. 李兵,警號074439 手機號132 2467 5478。 張友把門打開,再一次警告他倆侵犯肖像權。他倆站在門外沒進屋,前面的警察背著手問:你家幾口人?張友說三口人,兒子在外打工。警察問:家裡就你們老兩口?張友說:對。警察說:好了,轉身就走了。
迫害類型: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50645.html#22101022421
黑龍江省密山市工信局和城西社區人員騷擾法輪功學員張有
相關單位及個人:
孫奇電話;183 4672 6627
石磊電話;189 4585 0098
責任單位及惡人:
密山市公安局
密山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23日 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