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潢川县法院简介: 潢川县法院,公检法,县级。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今年六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刘长荣老太太,被绑架、关押迫害,两耳已经听不见,一只眼睛失明,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刘长荣在接孙子放学的路途中,被潢川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信阳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潢川县法院借用信阳市法院对刘长荣老太太非法开庭,公诉人对她的指控,她完全听不到了,根本无从辩护。刘长荣老人虽然听不见、看不清,但她坦坦荡荡的告诉大家她无罪,拒绝签字。 潢川县法轮功学员史在河,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被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黄寺岗派出所十多人入室绑架、构陷。同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潢川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并被勒索罚金二万元,当时的审判长:肖艳茹;陪审员:黄琳、黄向东。 潢川县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真芳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被潢川县法院非法判一年零六个月,被河南女子监狱迫害致骨瘦如柴,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出狱回家医治,在郑州医院七天就花费了七万多元,内脏溃烂坏死,医治无效,于十二月七日含冤离世。 该单位恶人: 叶宏伟,王登辉,肖艳茹,董飞,杨雪莹,彭文丽,黄琳,黄向东,聂雨露
受害人: 史在河,刘真芳,丁泽荣,刘桂莲,郭普琴,余素芳,刘长荣,赵渝海,白玉珍,靳玉玲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 河南潢川县刘真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一)
联系: 信阳市潢川县法院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城关草湖路183号(邮编:465150) 电话:0376-6362717 潢川县法院院长 陈刚 13937670636 0376-6362601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仇登涛 13703769869 0376-6362616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亚东 13703764896 0376-6362628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刘国斌 13783761778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李刚 13903978075 0376-6362602 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 忠 0376-6362609 13839792160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魏明星 0376-6362613 13783976661 潢川县法院政治部主任 谷慧 13523765195 潢川县法官: 张军军 13526060979 程有林 庭长 0376--6362630、 13703769705 肖艳茹 副庭长 0376--6362788 方大春 0376--6362687 马 涛 0376--6362687 王 欢 0376--6362788 立案一庭 张文玲 庭长 立案大厅 0376--6362627 丁 丽 吕亚静 副庭长 立案大厅 0376--6362626 白俊彬 0376--6362626 立案二庭 陈国霞 庭长 112 0376--6362659 李思敏 副庭长 112 0376--6362698 刑事审判庭 程有林 庭长 316 0376--6362630 肖艳茹 副庭长 319 0376--6362788 方大春 313 0376--6362687 马 涛 313 0376--6362687 王 欢 319 0376--6362788 审判监督庭 刘鸿钧 庭长 303 0376--6362691 张亚旭 303 0376--6362682 施 青 303 0376--6362691 王 勇 303 0376--6362682 执行局 李 忠 局长 0376--3112902 杨海洪 副局长 0376--3112911 万 筱 执行一庭庭长 0376--3112905 李魏巍 执行一庭副庭长 0376--311291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24日 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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