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祯
简介:
周玉祯(Zhou,Yuzhen),
女 ,
66岁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修炼法轮大法。周玉祯因修大法被开除工职。她于2002年元月到北京上访被强行送进洗脑班,强行灌食(灌浓盐水),而且每次灌食都是在晚上。几年来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每到“敏感日”单位领导都派人看着,甚至被非法关押在单位,剥夺人身自由。 二零零三年六月七日,周玉祯因发真相资料被举报,防暴大队的警察将她劫持到市公安局。警察逼问资料的来源,没得到任何结果,第二天,周玉祯就被送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被监禁的十九天里,周玉祯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此间,还被警察多次送到市医院灌食、打点滴。后来因不能灌食了,警察就把周玉祯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在马三家教养院,医生检查说她身体状况很不好,拒绝接收周玉祯。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经历近二十天的魔难后,周玉祯才被送回家。此前,周玉祯被抓捕的时候,正在家里护理因脑萎缩和脑出血瘫痪在床的母亲。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早七点半左右,周玉祯被三名警察劫持到敬业街道。后又被送到地质勘探队院内的“洗脑班”(以李协江为首的610在二零零四年开办的洗脑班)。恶警洗劫了周玉祯家,抢走影碟机、录音机、大法光盘、大法书籍、师父的照片及若干真相资料。在洗脑班,周玉祯坚持炼功,用绝食抵制绑架。第二天,周玉祯被送到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四年六月,李协江与现任市政法委书记王伟国、610主任刘占路等人,在位于市铁北辽宁工程堪察院招待所开办洗脑班。这次洗脑班共分二期,第一期他们抓捕了市内学员段淑凤,张立风、杨慧玲、曾桂云、周玉珍等等。学员张立风在洗脑班上心脏病发作,李协江就指使恶人架着他去听课。学员周玉珍绝食几天后被抬走,下落不明。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没经任何法律程序,周玉祯被直接送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在马三家教养院的女二所(对外宣称“思想教育学校”),关押的都是被非法抓捕的辽宁省内的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就被迫脱光衣服,却说成是“洗澡”,其实是搜身。在水房,用脸盆接点冷水擦擦算“洗澡”。周玉祯被关在一个很黑暗、又狭窄的三角行李房里,屋内没有窗户和被褥,只有一个破旧的草垫子。每天都有“包夹”人员在她跟前灌输邪悟的语言,同时被迫坐小板凳。 最开始的强行插管已经导致她的胃、食道、鼻腔、嗓子损坏。一个月后,因周玉祯不进食,恶警在隐蔽处进行更恶毒的迫害。恶警将她全身呈“十字型”铐在床上,上尿管,并且在鼻子插管,每天进行三次的野蛮灌食,持续一星期。导致周玉祯成天呕吐,吐到最后是黑的、绿色的东西并与鲜血相加。由于长时间的、大剂量、高密集度的被野蛮灌食,(后来灌食每天达四次),致使她不停的恶心呕吐,还经常吐血。持续了近5个半月的灌食,恶警们不顾周玉祯死活,灌食的剂量越来越大,最后周玉祯的头部和面部都严重浮肿、肿大变形,面目皆非。这样导致周玉祯无法睡眠,每天坐也坐不住,躺也躺不下。 二零零五年二月份,周玉祯又被送到马三家的普犯劳教区(关押普通犯人)。每天出苦工的时间至少十四个小时,多达十七个小时左右。而且每天每人干的活完成不了就得通宵,有的甚至被加刑期。周玉祯经常喊“法轮大法好”,刚开始,每喊一次,都要遭到坐班员、四防员、和身边包夹人员的谩骂与殴打。周玉祯为了恢复体力,开始炼功。警察为了阻止她炼功,就派两名包夹人员昼夜看着她,不让她盘腿坐着,想站在地上炼功更难。周玉祯不干活,恶人们就把周玉祯铐在暖气管子上。周玉祯在地上打坐,大队长王艳平就踢她、踹她,并且让包夹人员和代工员看着她,不让她盘腿,一直铐了两天才做罢。恶警王艳平打人非常狠毒。 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周玉祯开始少吃或不吃,并用不喝水以抗议非法关押。恶警们见她日渐消瘦,用打滴流的方式拖延对她的非法关押。这样过了四个月左右,周玉祯已是骨瘦如柴。当时,和周玉祯同时被关押在二楼的有七名法轮功学员,因抵制做苦工,警察就指使四防员、坐班员和包夹人员不让她们互相接触。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左右,周玉祯再一次用少吃或不吃饭,少喝或不喝水的办法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直到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周玉祯消瘦的只剩下一层皮,左侧脖子上长了一个包,整个左脸肿的高高的,左眼也睁不开了,从耳朵往外流脓。教养院怀疑周玉祯出现了腮腺炎的症状。教养院因害怕她的腮腺炎传染,才通知家人把人接走。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周玉祯的弟弟把她接了出来。在历经了二十个月的魔难后获得了自由。为了避免再次遭非法迫害,周玉祯有家不能回,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傍晚,周玉祯和王彦秋在锦州市儿童公园南门被古塔区恶警杨铁利、张政、王锦辉和王旭发现(他们穿着便衣),张政向锦州市邪教支队恶意举报,然后,这四名恶警与随即赶来的市邪教支队恶警李媚珊、白宁等一同绑架了她们。在锦州市看守所,周玉祯和王彦秋被 “上大挂”、曲伟遭受了三天的吊铐酷刑。 周玉祯和王彦秋被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她们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石红等狱警的迫害,身体都出现病危状态。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周玉祯和王彦秋的正义律师接到锦州市古塔区法院潘莉莉法官的通知,说十二月十二日对两人同时开庭,地点定在市看守所。两人的律师同时提出抗议,因为她们的身体状况极差。律师们指出两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情况不适合开庭,一是容易出现危险,二是她们不能为自己陈述、辩护,如果强行开庭,属于违法。但潘莉莉解释说,就是考虑到她们的身体状况,才决定在看守所开庭的。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庭审在锦州市看守所开始。王彦秋的家人共来了六人,但法院只许进去两人。当周玉祯进入法庭时,只见她被两个人架着进来了,她勉强支撑坐在了座位上,但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的辩护律师见状,要求审判长潘莉莉从当事人的身体状况考虑,立即停止庭审,被无理拒绝。该律师当即宣布退庭,以示抗议。庭审开始前,辽宁省政法委不法人员前来“督战”,并下达了“指示”,正巧被律师听见。庭审开始后,王彦秋的律师首先揭穿了这次庭审的内幕:“你们今天的庭审缺乏司法独立性,因为今天省政法委来人了,我刚才进来时,亲自听见他们指示你们‘判她们7年’。”这时,审判长潘莉莉马上打断律师的话,说:“此事与本案无关。”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王彦秋的律师从信仰自由、法律规定、公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犯罪客体等方面为当事人做了有理有据、义正词严的无罪辩护。周玉祯被他们用“上大挂”等手段迫害。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解体后,被中共邪党改装成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关押的人都是刑期在五年或五年以下的,共有三个分监区,这里的警察很多是曾经在马三家劳教所多年。 二零一三年年底,第一批服刑人员被关入马三家监区,其中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到目前为止大约有五十多人。已知道的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这里的法轮功学员有:牛桂芳(沈阳)、陈玉凤(沈阳)、陈莹(沈阳)、殷红梅(大连)、阎金华(大连)、孙桂玲(丹东)、齐国新(盘锦)、矫桂珍(营口)、于淑贤(新宾)、池秀华(新宾)、汪桂华(新宾)、尚丽萍(新宾)、杨丽华(抚顺)、刘德珍(鞍山)、周玉祯(锦州)、夏冬梅(锦州)、徐慧萍(锦州)。 锦州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和王彦秋也被非法关押在这个马三家监区,一直在反迫害,家人从她们被投监之日起至今,始终没有见到她。周玉祯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时,身体就被迫害出病态。周玉祯一直是血压高、血项指标高,后又出现便血症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王彦秋和周玉祯遭非法庭审,所谓“庭审”在锦州市看守所,王彦秋的律师从信仰自由、法律规定、公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犯罪客体等方面为当事人做了有理有据、义正词严的无罪辩护,问得包括审判长在内的所有公检法人员哑口无言。但是二零一四年一月王彦秋、周玉祯均被锦州古塔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位善良妇女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时,身体就被迫害出病态。王彦秋严重贫血,血色素不足五克,还有高血压、子宫肌瘤,颈椎部位又出现积水。周玉祯一直是血压高、血项指标高,后又出现便血症状。两人被非法判刑四年之后,因体检均不符合收监条件,曾被辽宁女子监狱拒收。之后家属去有关部门要人,但锦州古塔法院、市看守所、“610办公室” 等中共部门互相推诿,拒不放人,最后强行将她们投监入狱。 二零一七年七月,周玉祯结束四年冤狱回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中旬,周玉祯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卖菜商贩恶意构陷,遭锦州市锦铁派出所出警绑架后,构陷案卷被转交到锦州市古塔区国保大队,锦州国保大队将周玉祯绑架到锦州市拘留所,又转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同年四月卅日,周玉祯被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七月末,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法院秘密诬判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四年刑期,而且家属不但没得到开庭通知,古塔区法院和锦州女子看守所还拒不告知周玉祯被转押到何处。 周玉祯的弟弟曾去辽宁女子监狱询问周玉祯是否在此处,监狱说得有亲属证明,才能给予查询。其弟弟回来去自己所在派出所——锦州锦铁派出所开亲属证明,被锦铁派出所拒绝。 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是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成立的一个监区,所有法轮功学员入狱都要先去十二监区所谓“转化”,遭受想象不到的各种残酷迫害手段。 法轮功学员赵红梅、周玉桢被以李芳为首的犯人罚站也是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还被揪头发、揪阴毛,夜间她们痛苦的尖叫声格外凄惨刺耳。为反迫害,赵红梅绝食四天抗议,现在她的体重由被抓时一百四十斤减到不足八十斤。(赵红梅在看守所还被大抻过)。(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摧残性灌食;
毒打/殴打;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背扣子上大挂”;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批捕;
恶人举报;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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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遭残忍迫害-锦州周玉祯再被非法关押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周玉祯被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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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85551.html#1942422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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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信息(区号0416,邮编121000):
1、锦州市古塔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2段124号
院长:罗国卿
审判长 潘莉莉 2872736办,18941601838,13804160717
2、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天安里92号
检察长:王鲜明
3、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天安里104号 邮编:121000
局长:肖铭
4、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锦铁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5号 邮编:121000
电话:2818704
所长:徐金龙 13840628680,警号:651828
副所长:管伟、韩彪、李一鸣
5、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
电话:3708085办、3708086办
所长:陈睿蕊;
副所长:向涛、代威、石红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王艳萍,
张磊
锦州市拘留所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锦州市公安局
:
白宁
锦州市第一看守所
:
吴艳,
石红
锦州市610办公室
:
李协江,
刘占路
古塔区公安分局
:
杨铁利,
张政,
王锦辉,
王旭
锦州市政法委
:
王伟国
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辽宁省思想教育学院)
辽宁省政法委
锦州市610办公室
:
李嵋珊
古塔区法院
:
潘莉莉
古塔区检察院
马三家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
锦州市委
:
王明玉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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