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飞
简介:
李凤飞(Liu,Peiyu),
男 ,
50岁 ,
内蒙古鄂伦春旗(阿里河)大杨树镇法轮功学员。在江氏集团铺天盖地的谎言蒙蔽下,大杨树镇党委书记闫立华由于执迷于手中的权力,被眼前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所带动上了江氏的贼船充当了江氏的工具、打手,直接领导、策划、制定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系列政策。闫立华授权于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树良,政委书记姜恩武(现任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对全镇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镇压。 执行“六一零”恐怖组织的命令。依仗暴力对法轮功学员执行江氏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政策。闫立华组织利用公安干警和政府官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限制人身自由。上门骚扰,威逼写不炼保证。恐吓大法弟子放弃信仰。七年来,在闫立华、姜恩武、李树良、李本学等人的邪恶指挥下,导致大杨树地区三人死亡,多人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等。李凤飞被非法判劳教(监外执行)。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四日,李凤飞去莫旗红彦镇联合村六组撒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红彦镇两警察绑架。在红彦镇派出所,一恶警用电棍打李凤飞的背,用电棍对着李凤飞的生殖器说:“我两个电钮一按就废了你。”恶警还打李凤飞耳光,导致李凤飞左耳听力受损。另一叫“二胖子”的恶警用拳头打李凤飞的前胸。 恶警还闯到李凤飞家非法抄家,搜走大法书籍,逼家里人骂大法师父。参与抄家搜查的有莫旗公安局局长张士斌,国保大队高队长和其它十多人。大杨树林业中心派出所所长吕敏军、林业公安局局长高治国、国保大队长吕文启、书记王治刚等。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日,莫旗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高某对李凤飞进行非法审问时,殴打、电击李凤飞。恶警把李凤飞关押到莫旗第一监管大队一号牢房,教唆死刑犯用自来水长时间地浇李凤飞等大法弟子的头,在水里还加上大量的洗衣粉。恶警还指使犯人掐大法弟子的脖子,直到不能够呼吸。恶徒们还用各种体罚折磨大法弟子,如几天不让睡觉、长时间站立,动一点就打,晚上不许上厕所,等等。牢头叫嚣说“谁拉屎叫他吃了”、“不行就用热水烫”。李凤飞被莫旗恶警折磨后,又被劫持到大杨树林业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非法劳教李凤飞三年,监外执行。 二零一零年三月末到四月中旬,大杨树地区法轮功学员李凤飞、陈丽、老刘、牛老四等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晚法轮功学员李凤飞被大杨树镇公安局项目组警察和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刑警大队刑警在家非法抓捕,这伙人既不着装,也不出示任何证件。恶警们没找到什么证据,最后抢走李凤飞妻子的手机一部,并将李凤飞的老母亲和残疾的孩子扔下无人照顾。李凤飞在大杨树公安局被非法关押了4天4夜。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李凤飞被关进阿里河看守所时,以前身体健康的李凤飞已被折磨得走路都打晃了。进到看守所后,牢房的犯人在恶警的指使下又多次对李凤飞大打出手。 李凤飞的姐姐李凤霞听到其弟遭无端迫害,从加格达奇数次到大杨树镇公安局要求放人,公安局一警察(据悉:是局长候清杰动的助手)对李凤霞一顿暴打,拳头打,薅头发,最后双手往死里掐李凤霞的脖子。 恶警口中还说:在内蒙还没有人敢为法轮功说话,还要人,胆子太大。 为了替弟弟李凤飞讨回公道,李凤霞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为弟弟做无罪辩护,北京律师抵达阿里河后,才知道李凤飞的所谓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法院人员称可以会见当事人李凤飞,可律师及李凤霞一行到看守所后,看守所的人说:要局长签字才能见人。李凤霞与律师一同找到局长张彦华(电话13847004888),张某不给签字,后李凤霞一行又找到政法委,政法委相关人员说:我们管不了公安局。最终,北京律师未能依法会见到李凤飞。最后阿里河法院工作人员同意律师可以阅李凤飞卷宗,但不可以复印。 在没有任何所谓证据、李凤飞零口供的情况下,检察院称李凤飞组织他人聚会“学法”、写自己在二零零四年被关押迫害的情况,以此为借口非法起诉李凤飞。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上午,内蒙古鄂伦春旗阿里河法院对四名法轮功学员李凤飞、孙丽凤、刘春勋、陈丽进行非法庭审,李凤霞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为弟弟李凤飞依法进行无罪辩护。 北京二位律师为李凤飞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对公诉人非法指控的“犯罪”事实逐条给予明确的法律分析,每一项结论均为无罪。审判长问公诉人对律师的辩护有什么意见时,检察院公诉人理亏地回答说:没有意见。法院对律师的无罪辩护十分不悦,对其他学员的审理走个形式,很快结束。 非法庭审结束后,大杨树镇公安局派出便衣跟踪李凤霞,于八月五日闯到李凤霞工作的学校将其绑架,抢走单位的电脑,并将李凤霞上大学的女儿、小姑一同抓走,还抢走学校的电脑。 李凤霞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遭受迫害,其间家人多次探视均遭看守所拒绝、不让见。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公安局恶警来到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第六中学找到校长司品江,声称该校女教师李凤霞二十八日中午在看守所“脑出血死亡”,学校找到李凤霞的丈夫李万林“通知”此事。 年仅五十四岁的李凤霞,在这次被绑架迫害之前无患任何疾病,身体健康。家属已前往阿里河,详情待查。
迫害类型:
抄家;
践踏信仰;
非法审讯;
电刑;
剥夺睡眠;
罚站;
迫害亲属;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威胁/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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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电话: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邮政编码 165450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邮政编码 165456 鄂伦春自治旗迫害大法弟子的主管公安局长现为张彦华副局长13847004888: 局长于世春电话:13947013077 副局长:侯清杰 电话:13804707007 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大杨树地区分局;(0470)5712307 大杨树森林公安 局;04705720439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李本学,电话:13847072678 专案组成员有组长李本学,成员许晓峰、梁越、高茂玉、张学文、孙国、历学斌 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大杨树地区分局;0470-5712307 大杨树镇公安分局:0470-5852043 专案组成员有组长李本学,成员许晓峰、梁越、高茂玉、张学文、孙国、历学斌 内蒙古自治鄂伦春自治旗区阿里河旗看守所 所长:王良森 13848075599 教导员:郑文龙 13847046488 副所长:郭广辉 13847088193 副所长:敖钉柱 13789601158 张彦华副局长13847004888 大杨树中央派出所: 金思凡:13384705556 梁越:13947051122 户籍:0470--5720580 曹凯:13204703383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杨树镇公安分局
:
李本学,
李树良
鄂伦春自治旗610
:
姜恩武
大杨树林业看守所
大杨树林业派出所
:
吕敏军
大杨树林业公安局
:
高治国,
王治刚,
吕文启
莫力达瓦旗610(莫旗610)
:
张士彬
大杨树镇党委
:
闫立华
阿里河镇看守所
红彦镇派出所
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
:
张彦华
阿里河法院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2日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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