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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淑英(树英)

简介:
年淑英(树英)
(Nian,Shuying), 女 , 44岁 , 1999年9月16日,原伏龙泉派出所的片警陈永文,闯入屋中,说她们“集会”,把她们四人找到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把她们送入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24天。农安县公安局政保科(原)科长刘尚宽勒索“保金”1000元,没有给收据。拘留所伙食费每天勒索23、50元,按一个月收705元

1999年10月29日,原伏龙泉派出所片警王得臣把她送到派出所,送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13天。

这次她回家当天晚8点,伏龙泉派出所片警张兵闯入她家。看见有师父经文,又要非法绑架,他们未抓到。派出所张兵,便将她的丈夫、儿子抓到派出所,以“妨碍公务”把她丈夫送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拘留15天;罚她儿子200元钱,张兵收的钱,无收据。

2001年4月初,派出所,杨万春等人到她上班的单位找到她,强行把用车拉到派出所,非法送拘留9天,出来时拘留所勒索伙食费180元钱。
2001年6月12日,农安县公安局法制科郭某政保科(随恩来)不但不放她回家,却把她送到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非法关押我两天,强迫家人交4000元钱,否则不放人。家人没办法交了4000元钱,所里硬勒索伙食费600多元,不交不放人。恶警才庆柱收的钱

这次她回家当天晚8点,伏龙泉派出所片警张兵和两个委主任闯入她家。看见有师父经文,又要非法绑架,在她丈夫和儿子的帮助下她跑了出去,他们未抓到。便将她的丈夫、儿子抓到派出所,以“妨碍公务”把她丈夫送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拘留15天;罚她儿子200元钱,张兵收的钱,无收据。

2002年3月2日派出所车过来非法绑架,车里有派出所杨万春、王某,非法把她送到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非法关押。在年淑英被非法拘留,派出所王某、宋某、乡政府潘某,闯入她家,进屋就翻,翻出两个不能用的炼功带和一本大法书,借口把她丈夫带走,也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非法拘留她18天。她出来时被勒索伙食费270元钱。她丈夫的伙食费270元钱,交公安局政保科500元罚金(无收据)。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晚七点多,吉林省农安县邪党公安局长赵喜超指使农安县伏龙泉镇派出所恶警领着邪党督察组人员闯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将法轮功学员于景文、赵祥、年淑英、付政敏、李秀华、肖长云、刘桂新、孔某某等十二人绑架。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非法罚款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绑架/劫持非法拘留私闯民宅非法关押要求交押金勒索钱财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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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唐克,满族,办0431-83246865、83238806、15943107777,宅0431-83237977,警号140527,身份证号220122197211115112,住址:农安镇宝塔街1委11组。<br>农安县公安局看守所<br>地址:农安县农安镇西农伏公路五公里处 邮编:130200<br>电话:0431-83246189<p>国保大队<br>副大队长 王世福:13364600991<br>副大队长 管庆雷:13756998188<br>周大海:15904408559<br>任海波:13364600577<br>杜里志:13364600579<br>王程鑫:15904408741<br>毛亚军:15500070087,13756999399<br>副教导员 郑永峰:13341467888 : 刘尚宽张兵
某单位 : 两个委主任
农安县杨树林乡派出所 : 赵喜超
农安县伏龙泉派出所 : 陈永文杨万春王得臣
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 : 才庆柱
农安县公安局法制科
原街道委 : 张岩

更新日期: 2008年1月20日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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