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乃同
简介:
郭乃同(Guo,Naitong),
男 ,
年龄未知 ,
南京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六月十日,盐都县法轮功学员郭乃同、朱勇、王桂茹、陈建、王爱华被强行押往盐都县新区农津培训中心洗脑,因没有“转化”被劫至龙岗精神病院继续迫害,受尽非人折磨。恶人扬言:“对特殊的病人要特殊对待”,恶人用电针对法轮功学员电击,强迫法轮功学员服用毒害损伤大脑的药物,致使他们出现反应迟钝、记忆力减退以及精神紧张等症状。 方强劳教所入所队成立以张姓、蔡姓警察和从三大队调过去的指导员成立洗脑班子。入所队对新被绑架入所的法轮功学员先是要求每人都必须写“保证书”、“悔过书”,不写的就用电警棍电,电警棍折磨后还不写的就关禁闭。郭乃同在入所队期间同样因为没写“保证”被电警棍折磨,然后被罚站禁闭十天(在一间两平方米的禁闭室内从早晨五点一直站到晚上十点,除了吃饭的一点时间,其余时间必须一直保持站立姿势)两腿站得青肿。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晚,在方强劳教所四大队狱警魏红惠指使下,法轮功学员郭乃同在入所队关押期间,被狱警指使劳教人员多次残酷殴打,最重的一次被三个劳教人员野蛮殴打长达三个多小时。打完后,郭乃同遍体鳞伤,举步维艰。 郭乃同、朱勇后来又在江苏方强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已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送入精神病院;
毒打/殴打 ;
非法劳教;
关禁闭;
罚站;
洗脑/送洗脑班;
强行吃麻醉神经的药;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法轮功学员遭精神病院及药物迫害部份案例
江苏方强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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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盐城劳教所),电话: 0515-3453547 0515-3453534 0515-3453524 0515-3452901 0515-3452021 0515-3452129 0515-345-2100 总机 0515-822-6600转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丰方强劳教所
:
魏红惠
更新日期: 2012年5月13日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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