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龙口市检察院简介: 龙口市检察院,公检法,市级。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龙口公安局、610与烟台公安局、610沆瀣一气,对法轮功学员疯狂的抓捕及对资料点进行大规模的破坏。十一月三日,法轮功学员王文强、战淑红(走脱)被绑架,十一月六日,丛培清与妻子孔凡华(同修)及麻连风、吕亮志、徐德宝、王连江、邹淑清、栾积潭、高玉浩、王洪玉、杨淑敏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龙口看守所。 在龙口市610的操控下,龙口市检察院、法院编造事实、枉加罪名、恶意构陷,丛培清与妻子孔凡华被非法判重刑,分别为八年、十年;麻连风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姚新人被非法判刑四年,其他法轮功学员另案处理。 山东省龙口市法轮功学员袁玉芹、姚新人,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初,分别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和龙口看守所,至今已5个多月。十一月底,龙口检察院退卷后,龙口国保又重新罗织“罪状”,将构陷材料再次送到龙口检察院。十二月二十四日家属委托辩护人将无罪法律意见书送达龙口市公安局和龙口市检察院。 该单位恶人: 周丽
受害人: 李玉君,袁玉芹,杨美娟,姚新人(姚树人),马连凤(麻连风、莲凤),孔凡华,丛培清,姜用战,韩文梅,付秋荣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1) 李玉君被非法关押旧病复发-女儿呼吁释放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夫妻遭冤狱迫害-山东龙口市姜用战控告元凶江泽民 山东龙口市丛培清自述遭受的酷刑迫害 山东龙口法院欲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
联系: 龙口市检察院: 副检察长:袁新春 0535-3012810、18353502818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城港城大道703号 电话:0535-3012810 公诉人:丛姝玉 18353502837,栾美玲0535-8951597。 检察长:吴新明8951006、15908919936 副检察长:孙吉连8951002、15953560005,王文新8951003、13853500219,王子恺8951008、13863856577。 [批捕科] 科长:袁新春3012810、18353502818 周丽 18353502857 班子成员 职 务 分管工作 办公电话 手机 毕红光 检察长 主持全面工作 5358951006 15908919936 孙吉连 副检察长 5358951002 15953560005 王文新 副检察长 5358951003 13853500219 王子恺 副检察长 5358951008 13863856577 张诚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5358951766 13954545566公开电话 5353012810 办公室 5353012810 传真室 5353012811 政工科 5353012812 纪检组 5353012806 侦查监督科 5353012813 公诉科 5353012815 反贪污贿赂局 5358500600 综合指导科5358503455 侦查一科 5358503451 侦查二科 5358517979 渎职侵权检察局 5358500611 5358500612 监所检察科 5353012820 控告申诉检察科 5353012826 举报中心 5358502000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21日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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